2018年8月29日,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宣布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大学、江苏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五方合作共建的“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创新中心”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南京)应用示范基地”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揭牌成立,是201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挂牌成立后我国监管层面迈出的新的一步,并且研究所将会重点研发数字货币加密算法和区块链底层核心技术。本文主要针对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进行分析。
一、法定货币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且人民币的唯一发行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而人民币的法定形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人民币形态主要为纸币和硬币,即“数字形态”的法币尚未被纳入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而央行牵头的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做法,从本质上来说,并不能单单理解为人民币的“数字化”,其将面临或需要解决如法定形态或支付、结算场景中的具体问题:
(一)将“数字化”纳入现有法定货币形态
央行等七部委在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通知》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即我国监管部门目前对于市场主体融资发行数字货币持禁止态度,由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才能具备法定地位。
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法定货币只存在两种形态:纸币形态和硬币形态,而同样由央行发行,并且作为具有支付、流通功能的法定数字货币来说,应当首先从形态上“合法化”,即将“数字化”形态纳入到我国现有人民币体系中。
(二)支付安全问题
实质上支付安全性问题是任何形态货币都会面临的问题,而以区块链技术为载体的法定数字货币区别之处在于此类安全问题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匿名性。即如何证明“我的”是“我的”,在加密数字货币场景中,用户通过持有钱包密钥对数字货币进行转账或交易操作,在发生被盗事件后,由于账户的匿名性往往会导致无法区分真正的账户所有人,以及在忘记密钥的情况下,如何找回账户的问题。
追踪困难。在历次发生的数字交易所被盗事件中,均发生了黑客入侵且无法追踪的难题,并且由于数字货币本身的“全流通”功能,发生“跨境”入侵的情况下也对追踪犯罪嫌疑人带来难度。
技术漏洞。被公认“交易不可篡改”的区块链账本技术实质上并非“无懈可击”,每个交易都需要有相应签名,而在交易最终确认之前,记录是可以被暂时伪造的。曾经占据世界交易总额80%的Mt.Gox,就是因为被黑客在初始交易发布之前向公共账本提交代码更改,并因此造成4.73亿美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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