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之管理問題,金管會表示,為強化洗錢防制,已經在7月底發函給各銀行業者,虛擬通貨的平台與平台使用者,必須採用實名制交易、不得使用現金,若業者不配合採用實名制,銀行必須拒絕開戶。
顧立雄今天出席金管會舉行的保險業者座談會。有關虛擬通貨納管與洗錢防制問題,顧立雄表示,我們將透過銀行端來加強管理,首先,虛擬通貨平台的使用戶,要用同名的帳戶,以實名制方式購買虛擬通貨。
也就是說,若消費者要以法定貨幣要轉換為虛擬通貨,必須採用實名制,若不用實名,銀行就得拒絕交易。
「我們不希望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直接用現金交易!」我們目前對虛擬貨幣有三大原則,第一.虛擬貨幣的平台業者必須納入管理,第二.平台業者與平台使用者得採取同名帳戶,第三,對於可疑洗錢交易,要由銀行來通報。
問題是,目前許多民眾是透過超商,以「現金」來購買比特幣,並不符合上述的實名制交易,更無法防範洗錢問題。
對此,顧立雄直言,我們希望杜絕虛擬通貨之現金交易(超商購買比特幣),若平台業者表示做不到實名交易,銀行可以不再接受平台業者在國內開戶,「相信透過銀行端,這樣的控管力道,可以使平台業者願意配合。」
此外,應該由金管會或法務部,擔任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對此,顧立雄表示,目前尚未定案,不過,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將在9月開會討論,等到有一個清楚的指導方針後,我們將進一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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